关于房屋拆迁赔偿事宜,具体的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主要依据其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而划分档次,然后再依照平方米单价进行精确计算;
其次,针对临时居宿条件的相关补偿,依据房屋住户人口数以及时长而设定,以实施数额补充的形式给予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的核定,需遵照本地区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引,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明确规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拆迁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标准,不可擅自进行任何变更。
若被征收者能在指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其被征用房屋的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若是未能达到45平方米,则须按照评估单价的80%作为不足部分的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