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无论是婚姻关系所孕育的子女,抑或是非婚姻关系所诞生的子女,其父亲皆有权主张享有直接养育子女的权利。
同时,作为孩子的父母亲,还承担着抚养与培育子女的责任与使命。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环境等因素来进行决定。
以下是相关规定及其适用条件的详细解读:
第一,不满两岁的子女,母亲拥有优先抚养权;
第二,已满两岁的子女,若父母就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各方面的情况,权衡利弊后,依法做出最符合未成年人利益的裁决;
第三,当子女年龄达到八岁以上时,则必须尊重他们真实且明确的意志表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