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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相似罪名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与相似罪名的区别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4-30 09:40:06 已帮助24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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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相似罪名的区别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及其与其他类似罪名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不仅仅局限于单一的个体,而是呈现出多样化和复合性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本罪的定性取决于被害人是否基于威胁、恐吓或其他不当压力而被迫交付财产;
其次,从犯罪行为的性质来看,实施此类犯罪当事人通常使用何种手段来达到其目的,例如威胁、要挟或者恫吓等方式,这些都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后,从犯罪主体的角度出发,敲诈勒索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这也体现了本罪的普遍性和广泛性。
此外,在主观层面上,敲诈勒索罪的实施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但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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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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