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那些实施了妇女拐卖犯罪,且在拐卖过程中对受害者进行了性侵犯的罪犯,我们应依据法律规定,将其视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一部分,而非单独的强奸罪行来进行定罪量刑。
强奸作为拐卖妇女罪的一种加重情节,会导致更严厉的刑罚,因此无需再另行定罪判刑。
2、对于那些参与购买被拐卖妇女,并通过强制手段与她们发生性关系的罪犯,我们应当将其视为犯下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以及强奸罪这两种罪行,并对其进行数罪并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惩罚;
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死刑,并处以没收财产:
即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
对被拐卖的妇女进行性侵犯的;
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从事卖淫活动的;
以出卖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
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遭受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妇女、儿童卖往国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其中任意一项行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