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雇主,我们为您介绍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准备的详细材料。
首先,您需要提供如下关键性文件:
1.您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例如结婚证书等;
2.若存在子女情况,请务必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3.对于涉及到的夫妻共有财产及共同债务问题,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在上一次起诉之后,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的裁判文书,也请您一并提交给我们。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离婚,可以先尝试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