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若选择离婚却弃之不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是否违法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彻底解除。
即便在父母离婚之后,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单独担负起照顾子女的责任,这名子女依旧拥有作为父母亲生子女的身份。
同样地,父母也依然享有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割断。
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或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具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
如果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