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同样有权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由司法机关要求涉案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帀作为保证金,并且同时签署保证书,以此确保该当事人不会逃脱法律追责、不干扰司法调查工作,并随时服从传唤,按时出庭应诉的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