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事中药材栽培所产生的所得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涉及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盈利、以及从事由国家重点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运营所得收益、满足相关环保及节水项目条件的所得收益及合规的技术转让收入等均可享有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减征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