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实施诈骗活动,且总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到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应予依法立案追诉;
反之,若个人实施了刑法第224条所规定的五类合同诈骗情形之一,并且累积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以上,同样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其中,诈骗犯罪的主体多为自然人,但也包括了单位的主管领导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
另一方面,当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主管人士以及其他具体操作岗位的员工由单位出面行骗时,所获得的违法收益将会归属单位所有,然而当欠款数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之间时,公安机关依然将其视为需依法立案追诉的情况。
诈骗罪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刑事犯罪,指的是通过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实际情况,诱使受害者判断失误,进而在他们未意识到风险的情况下,把财产转移给了行为人,由此导致受害者遭受财务方面的损失。
在法律层面上,构成此罪的核心要素是侵权人以非法占有作为自己的意图,使用欺骗和误导的手段来获取大量的公共或私人财富,行为模式通常是侵权人通过不合法的途径获取资料,进而诱使受害方对这些信息产生错误的理解,从而导致对方基于错误信息处理资产,最终促成侵害人从受害者处获得资产从而使得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