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的具体情况主要牵涉到四点:
首先,遭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内又重新触犯了某一项新的罪名;
其次,如果缓刑的考察期之间发现有未曾曝光的旧罪行;
再者就是在缓刑的考察期限内,犯罪分子若违规了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相关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最后,缓刑的考察期间内,犯罪分子倘若违反了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增设的禁令条款,且其情节严重的话,都是有可能被撤销缓刑的。
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期限在三年及以下的有期徒刑之犯罪行为,只要他们符合上述所规定的所有条件,那么就可以被宣告缓刑。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年满75岁以上的老人,或者是尚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和孕妇,一律应当给予缓刑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