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正式名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作为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一类刑事罪行之一,涵盖了在已知或应当知道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一系列技术支援的行为;
或者是提供诸如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服务,若情节恶劣者,将会受到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款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