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度内,对于未婚分娩但面临着给新生儿申报户口问题的家庭来说,以下是详细全面的操作步骤及相应的注意事项:
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发生生育行为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的标准缴纳相应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并且务必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以备将来之需。
其次,在完成缴费之后,请携带齐全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以及有效的缴费单据,向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常居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手续,申请为新生子女进行正式的户口登记工作。《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