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除此外,若另有权律法规对此有所规定,则我们将依照此规定进行执行。
若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就同一笔债务洽谈分期履行,那么诉讼有效期将会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另外,倘若权利人对于自身权益的受损及义务人应负责任的事实知晓或理应已知晓,那么诉讼有效期也会按照此前的时间起点计算。
若果有关法律有其他特殊规定,我们也会严格遵照执行。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超出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权利人的请求,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是否予以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