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民事诉讼的女方作为原告
申请离婚,而被告男方却未出席法庭
听证会,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据男方缺席情况作出缺席判定;
反之,若未能达成这项条件,那么法院则需要贯彻判令不
准予离婚的决定,并命令女方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再次
提出离婚申诉。
否则如果女方直到六个月后才寻求
司法途径解决此次
纠纷,届时即使法院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决策,女方也不得不在再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重新提出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