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龄介于16岁至18岁之间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公民,若其的主要经济收入来自自身劳动所得,则可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鉴于具备完整行为能力的个体可以成为合法的劳动合同当事人,他们签署的相关劳动合同亦应被认定为有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不得参与从事矿井作业、有毒有害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领域的工作以及其他受禁从事的行业,这类劳动合同因涉及上述内容而将被判定为无效。
至于年龄在16岁以下者:
在一般情况下,该年龄段的公民尚不具备成为合格的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十五条第一款明确指出:
禁止雇佣机构招募年龄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但在满足特定环境条件和审批要求的前提下,文艺、体育以及特种工艺等领域的组织仍可以招聘其未满16岁的员工,但同时需确保他们能够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