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了,在果树园林被征用时,草地所占据的土地部分应按照怎样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其具体的情况如下:
首先,当征收的农地区域是用于耕种旱田作物时,每亩土地将得到5.3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款;
如果该区域主要适用于栽植水稻,那么每亩土地的赔偿标准就提高到9万元;
若该区属于蔬菜种植园,则每亩土地可以获得高达1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其次,若征用的土壤条件优越,生长基本农田的价值则高于普通农田——根据这个因素,旱田每亩的赔偿金额将达到5.8万元,水田则升至9.9万元,而对于菜田来说,每亩能够得到的赔偿高达15.6万元。
然后,在征收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方面,每亩平均可获得的补偿金额能达到13.8万元。
此外,无论征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还是工矿建设用地,或是供人们居住的村宅、道路等土地,每亩土地的平均赔偿款都固定为13.6万元。
最后,根据土地用途以及种类,空闲地、荒山、荒滩、荒沟和尚未充分利用的土地,平均下来每亩土地能够获得2.1万元的赔偿款。
至于涉及到的房屋地上附属物的赔偿标准,以下是具体细则:
首先,房屋的赔偿标准因结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楼房每平米的赔偿金额为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米的赔偿为2800元,砖瓦房每平米的赔偿为2400元,平房每平米的赔偿为1900元。
至于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如室外水泥地坪每平米为165元,沼气池每一个赔偿为4600元,厕所每平米的赔偿从190元至300元不等,猪鸡舍每平米的赔偿为150元至260元之间,塑料大棚每平米的赔偿为165元至280元之间,菜窑每平米的赔偿为180元至330元之间,砖石墙每延米的赔偿为190元,格栅每延米的赔偿为450元,大门楼每一个的赔偿为2400元。
同样的,若是饮用水井,每一个都会给予1000元的赔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