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所盗窃之财物价值达两万元,则应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处罚,同时需缴纳罚金。
具体而言:
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应当依据这些数字的大小分别划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便构成刑事犯罪,会受到法律制裁。
在构成盗窃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或者进行多次盗窃行为时,应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并处以罚金或仅对罚金进行处罚。
所谓盗窃罪,即是一种针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或是具有多次企图的盗贼所犯下的法定罪行。
有关偷盗金额的量刑标准如下: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小者”,其起始额度为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
对于该类情形,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罚款的责任。
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被判定为“巨大”时,其起始额度为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
相应地,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支付罚金或是接受没收财产的惩罚。
然而,如果个人所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被划定为“特别巨大”,那么其起始额度将会高达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
这种情况下,罪犯可能要面对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的判决,以及罚款或是财产没收的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