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构成立功之情况:
1.犯罪者自归案之后,主动检举并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
此行为既包括犯罪团伙成员在合作犯罪案件中,揭露同伙在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不当行为,经过严格验收,确认其所述属实。
2.犯罪者向公安执法部门提供其他各类重大罪行侦查线索;
并且,这些线索经过深度查证,最终被证明为真实可靠。
3.有证据表明罪犯实际阻止了他人正在进行的犯罪活动。
4.犯罪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协助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相关行为。《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