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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

当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等重要人格权益遭受来路不明的侵害时,他们拥有依法索赔精神损害的权利,甚至是严重精神损害的权利。
另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估也有相关规定,包括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及1万元共五个等级;
处于一般性精神损害状况下,受抚慰者可获得的赔偿额,则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及2000元四个层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修订: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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