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员工在超出法定标准的工时内仍需完成工作而未获得相应的加班费,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若因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要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外继续投入工作,则必须向其支付与日常工资水平相当的额外报酬。
当企业对员工所申请的加班报酬予以拒付时,员工有权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相关诉讼请求。《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