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法是完全合法且行之有效的。
然而,为了确保劳动者在职场法律方面具有完备处理流程和程序的保障,即使是以口头形式提出辞职申请,亦需由雇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证实其确实通过口头渠道表达了离职意愿。
同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若员工欲选择离开现职职位,则必须提前三十日向所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辞呈予以通告。
若离职需求与企业与员工达成的约定不符,也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要求,按期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如果雇主符合本法律中规定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那么在双方完成工作交接程序后,必须择机将相应款项予以支付。
此外,雇主有责任及义务在劳动者正式结束劳动合同的时候,开具书面的离职证明以兹明确劳动者与所在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情况,并且要在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个人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