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普通民众借款而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友善沟通为主要方式来妥善解决。
首先,您应该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和解协商,了解他们现在所处的经济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详尽信息,以便适时考虑延长还款期限或对部分借款金额予以豁免。
其次,若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依然无法解决问题,且借款人表现出坚决抵赖、拒绝积极偿还欠款的行为时,您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最后,在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之后,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便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