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吊销驾照且期限为五年的驾驶者来说,无法提前视为法律明确规定之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
醉酒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严重的公众安全隐患,且此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若干条款。
在此情况下,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醉驾驶员实施强制措施直至其清醒为止,同时吊销其驾照,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而且,在未来的五年时间内,该驾驶员将不允许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资格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