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补偿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对于那些无法迁移的土地、建筑以及地上附属物品的补偿费用;
由于确实需要进行迁移且因此产生了损失的机器设备所需要补偿的费用等等。
此外,也包括了因停产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通常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以及可能存在的预期经营损失。
在拆迁补偿费用方面,则涵盖了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在整个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同时还包括了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多项支出。
最后,还应考虑到基于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