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每次收费约为20万元的律师费用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将其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虑:
第一种情形,在诉讼案件中没有牵涉到任何财物权益的,最大收费金额不得超出每个案件5000元的范畴;
而在另一种情形下,若诉求涉及到的财产权益纠纷达到每起案件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次收取最高的注册费用1000元便是合理的;
然而当争议标的超过这个数字时,除了还是按照单次案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注册费的标准之外,还需要根据争议标的总额的具体数值实行分阶段式收费,即:
争议标的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是总额的5%;
当争议标的在100001元至500000元区间内的部分则收取4%的费用;
当争议标的在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范围之内,收取3%的报酬;
当争议标的数在100,001元至10,000,000元区间内,收取2%的收费;
最后,当争议标的额超过10,000,000元的部分,仅收取总金额的1%作为报酬。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