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阴阳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其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的规定:
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众利益,对于那些明知故犯地通过恶意串通行为而对国家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另一方面,从促进商业活动的角度出发,如果在即时销售合同中,仅存在价格条款违反相关法规,但是并不影响到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合同仍然可以视为有效,也就是说,合同的部分内容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阴阳合同的处理过程中,阳合同往往无法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此被视为无效;
然而,阴合同则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因此被认为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