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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有何义务

预售商品房出卖方所应承担之责任与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根据约定履行交房职责,确保房屋能够如期交付给购买方;
其次,必须确保房屋所有权顺利转移至买方名下;
此外,还需要向购买者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等相关文件;
同时,还应当向购买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以及商品房房屋交接书等重要信息文件;
最后,对于购买住宅的用户,出卖人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以双方约定好的方式告知其办理房屋接收手续的具体事宜。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最新修订: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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