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备立即投案自首者,并不能保证能够即刻获得保释。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对于主动归案的犯罪者,司法机关可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惩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定能获得保释。
唯有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考虑给予保释: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
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释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