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家长将孩子留于家中进行约束的行为,并不必然被定性为非法拘禁罪。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父母出于保护或教育目的,将子女限制在家中并未超出24小时之期限,便不应被判定为非法拘禁罪。
而非法拘禁罪则是指行为人蓄意通过非法手段,如拘禁、绑架等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