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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死亡是如何给予补偿的

上海工伤死亡是如何给予补偿的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 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2024-05-09 10:25:11 已帮助23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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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死亡是如何给予补偿的
在繁华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对于因公殉职的员工,政府会提供三项主要的经济援助:
丧葬费补贴、供养家庭成员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其中,对于失去配偶的职工来说,配偶抚恤金是这样计算的:
按该员工生前的个人工资水平的百分之四十来计算每月的抚恤金额。
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则根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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