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承担直接抚养责任的父母,需向其与他人所生的无婚姻关系之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直接抚养无婚姻关系之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关于具体的抚养费用数额以及期限的长短等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