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09 13:50:09 已帮助15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的那一刻起便正式生效。
该协议生效的首要条件是双方已经合法地结束了婚姻关系。
这意味着,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书或是由人民法院正式出具生效的判决书以及调解书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被视为已经分离。
因此,在离婚尚未发生之前,双方仍有可能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和修订;
但是,当离婚已成事实并且离婚协议书已经由婚姻登记机关正式发放,那么这类协议就无法再被撤销或修改。
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的议题,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即使在离婚之后仍然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新的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之内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异议并提出更改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要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受理。
经过审理后,若法院没有发现当初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任何欺诈胁迫违法行为,则会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