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要求,商铺及住宅拆迁时所获补偿标准确实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商铺拆迁所获得的补偿金额往往较住宅拆迁更高。
这主要源于商铺拆迁不仅仅涵盖了房屋使用权,更包括了其潜在的利润价值以及经济效益等多项因素。
因此,在房屋价值以及补偿项目方面,商铺与住宅有着显著差别,其中尤为明显的便是门面房的价值远远高于住宅,同时补偿也加入了诸如停产停业损失等额外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