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他人恶意侮辱及散布虚假信息,该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恳请被告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同时需书面公开道歉,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如果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该当事人甚至有权利进一步请求被告作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若是被告拒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害方完全可依法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处理。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