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写房产继承协议时,务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详细记录遗嘱人以及继承人的个人基本信息;
其次,要准确列出待继承的财物种类、数量以及所处的确切地理位置;
再者,要明确界定协议双方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有必要强调协议的签订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完成,如需他人代笔,则务必由本人签字,且要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最后,还需注明协议的签署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