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列举出五种不予立案侦查的情况如下:
1.案件情节微小且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案件,一般不认定为刑事犯罪;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界限的;
3.根据国家特赦令获得免除刑事处罚的人;
4.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属于自诉类型的犯罪案件,如果受害者未提出控告或者在控告后撤销控告的;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死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