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这一法律领域,我们要明确认识到,只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涉及到导致其失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素,那么这样的协议就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对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且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更改或者解除。
倘若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争议,那么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便是裁判纠纷的主要参照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