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损害的补偿问题。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政府进行房产拆迁之前,必须与被拆迁人签署拆迁赔偿协议,以提供经济上的赔偿。
具体来说,由于房产种类繁多,其拆迁赔偿项目及对应的数额均有所差异。
顺带提一句,对于营业性质的房产,虽然拆迁过程中并不会对营业执照本身给予补偿,但是拥有营业执照的被拆迁人仍然有权获取停产停业所带来的损失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