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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还需要男方到场离婚吗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还需要男方到场离婚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2 16:15:05 已帮助10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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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还需要男方到场离婚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离婚问题上,即使当事人已经在离婚协议中签名确认,仍需男方亲自出席离婚程序方可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夫妇双方均出于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离婚处理时,才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这是由于离婚登记作为一种具有高度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其过程无法被替代或缺席,否则婚姻登记机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只有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手续生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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