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出现时,当事人有权依法解除合约:
(一)因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无法实现;
(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期前,身为合约一方的当事者已经明确地表达了其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的意向,或是通过自身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表态;
(三)当合约一方当事人严重拖延甚至拒绝履行其主要债务,经过催促并且给予合理时间期许后仍然未执行该义务;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从而使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
(五)除此之外,出于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原因。
另外,关于合同的协商解除,这是指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原有的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