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不幸离世后,对于其生前遗留的债务问题,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首先,若该债务被认定为是死者个人的责任,那么其财产继承人无需对此负有偿还义务。
其次,倘若这笔债务属于夫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共同产生的债务,那么在世的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清偿这些债务的法律责任。
最后,在在世的一方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部分债务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其子女以及女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