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件,按照我国现行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故应当受到最高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须附加适用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具体而言:
1.若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涉案金额已达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则应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这一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但需注意的是,对于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况,则不在此限。
2.在确定了量刑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合同诈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进一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3.至于构成合同诈骗罪后的罚金数额,则需要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实际损失数额、危害后果等诸多犯罪情节进行全面考量,同时兼顾被告人缴纳罚金的实际能力,从而作出合理的裁决。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