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将归属为集体所有,并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最终落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手中。
其次,安置补助费用将直接归属为土地承包人所有,且同样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配,确保在承包期限内失去土地的土地承包人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
最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将归属为实际经营种植者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所有,而这部分补偿费用的分配则需要通过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深入讨论与决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