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茅草屋的每平米补偿额为人民币2,000元。
2.砖结构房屋的每平米补偿额为人民币2,600元。
3.平房的每平米补偿额为人民币3,000元。
4.楼房(两层及以上)的每平米补偿额为人民币3,500元。
房屋补偿,即针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所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同时需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5.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与金额均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予以明确规定。
6.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应依据当地统计部门审核认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7.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