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转移的法律效应:
在债权流转过程中,若
债权人未向
债务方公布相关事宜,则此种债权转移对于债务方并无法律约束力。
然而,一旦
债权转让得到了
受让人的明确认可,那么,债权人的告知义务便可被豁免。
因此,只要债权人向债务方进行了有效的告知,债权转移即刻产生
法律效力。
根据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如未能及时通知债务方,则此次转让对债务方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债权转让的告知事项不可被撤销,但若经过受让人的明确同意,则另当别论。
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还规定,在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将自动获得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除非这些从权利是专属于债权人本身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