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名为“生产、销售劣药罪”,其量刑的具体标准为:
对于已生产出的药品如果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和损害,那么需处以至少三年到最多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若该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更加严重,例如直接导致死亡等不可逆转的结果,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在判刑的基础上,仍需加纳罚金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此外,对于那些明知道自己所销售的药品属于劣质药品,但仍然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药品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将按照上述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