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体系之中,并无“持刀故意伤害罪”以及“拳击故意伤害罪”此类细分罪行的存在,仅有“故意伤害罪”作为一个统括性的罪名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无论行为人为达故意伤害他人之目的而采取何种手段,如持刀或者拳击等方式,只要其行为导致他人受到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并非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主要目的),便可被认定为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在此情况下,应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定罪与量刑处理。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