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便于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和照顾。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应尽可能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我们便需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即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
对于年幼的孩子而言,通常情况下会由母亲直接负责抚养,特别是不满两周岁的婴儿。
而对于年龄稍大的孩子,我们则需要按照对他们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当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时,我们更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让他们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