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监护人:若配偶是精神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需先变更监护人,以保障后续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二)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离婚诉讼。
(三)法院调解与判决: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有证据证明因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可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仍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