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那么他们所面临的追诉时效期限将从最短的三年开始计算,而最长可达十五年之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行为人因为交通肇事罪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么他们的追诉时效期限将会设定为五年;
然而,如果行为人因为交通肇事罪,并且由于逃逸导致他人死亡,从而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他们的追诉时效期限便会延长至十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